根据国家、省、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文件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核用人单位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按照各级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驻梁单位及本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和民办非企业等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及方式
审核时间: 2020年10月1日前
审核方式:用人单位登录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http://service.sddpf.org.cn)完成用户“个人注册”后进行“单位信息绑定”(详见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屏幕右下角浮动窗口“个人注册帮助文件下载”、“单位信息绑定帮助文件”),在“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模块按要求在线申报。
联系电话:0537-7328171
联 系 人:岳柏文
三、需在线提交的材料
用人单位在线填写《山东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申报表》,上传上年度残疾职工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证明。
四、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线填写提交《山东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申报表》,同时提交上年度残疾职工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证明(上传图片大小控制在2M以下)。
2、残联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用人单位登录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查看残联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登陆税务系统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事项。
五、有关说明
1、用人单位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须如实填报,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填报不实,一切后果用人单位自负。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审核确定后的用人单位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提供给同级保障金征收机关。
3、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年审相关政策依据详见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网(http://cljjzx.senzheng.top/tpyb/public/in
dex/index/index)。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31—86158985。
梁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8月28日
梁山县家庭服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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