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报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2、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一直未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父母双失业,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单亲、烈士子女家庭、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3、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了失业登记。
4、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申报缴费时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
(二)、补贴标准
以当年最低缴费基数为标准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初次申请人员应提报材料:
1、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
2、《济宁市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2份;
3、《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表》;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6、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家庭困难证明材料;
7、工商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营业执照的证明;
8、申请月份企业工资发放表(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9、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参保证明
10、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一式2份。
继续享受人员应提报材料:
1、承诺书;
2、《济宁市享受补贴申请表》一式2份;
3、申请月份企业工资发放表(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4、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一式2份;
6、(每年初)由工商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营业执照的证明材料。
梁山县家庭服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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